- 索 引 号:01152200/2018-00290
- 发布机构:行署办公室
- 文 号:兴署办字〔2018〕25号
- 发文日期:2018年04月17日
- 主题分类:信息产业-含电信/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有关部门:
2018年3月20日,自治区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督查组来我盟实地督查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协调配合,强化推进。对于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征拆、阻工等问题,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派专人及时协调解决,保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按时完成工程任务。
三、提前对接,确保稳定。盟联通公司、盟移动公司要同所在地政府和村屯的村委会做好对接,要紧紧依靠政府开展工作,积极配合政府疏解村民不理解、阻工等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四、明确节点,按期完成。按照自治区督查组要求,我盟第二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在2018年4月底前全部建设完工;第三批试点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盟移动公司和盟联通公司要根据自身承建的项目情况,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018年4月17日